今天是

燕山大学图书馆电子书阅读器借阅须知

一、借阅规则

1.“畅想之星”电子书阅读器为图书馆采购“畅想之星”电子图书的附带赠品。该电子书阅读器仅对在校读者开放外借服务。读者凭本人有效借阅证件在工作时间到图书馆一层大厅总服务台办理借、还服务。

2. 读者可在图书馆书目检索系统(OPAC)中查询题名为“电子书阅读器”或“畅想之星”的馆藏信息和借阅状态等。

3. 读者可在图书馆一层大厅服务台办理借出和归还手续。每位读者仅可借阅1台电子书阅读器及其随机保护套,借期30天,不可续借。

4. 外借电子书阅读器须按时归还,如有逾期,除按照纸本图书积分抵扣的规定执行处罚外,图书馆会通过一楼大屏幕公告逾期人,并通知所在学院催还。

5. 外借电子书阅读器时,请认真检查电子书阅读器及其配件能否正常使用,如有破损、故障等情况,请向工作人员及时提出并更换。电子书阅读器归还时,读者和工作人员同时检查外观及软硬件,确认设备完整性后完成归还手续。

6. 读者可在阅读器内置的“畅想之星”网上书城中自行下载所需的电子图书进行阅读。但电子书阅读器归还后,为保障信息传播安全,图书馆将对所有资料予以清除,请读者自行保存私人资料。

7. 电子书阅读器损坏、遗失的处理按“三、电子书阅读器逾期、遗失、损坏赔偿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8. 请自觉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版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合法利用下载的电子资源。如有任何违法行为,由读者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注意事项

1. 电子书阅读器是价格较贵的数码产品,请在持有过程中注意保管。避免涉水、重压、拆装、跌落、弯折、扭曲、修理、改造或使其遭受强烈的撞击,不要用尖锐物品触压显示屏。

2. 不装载有害电子书阅读器的程序,禁止刷机或Root,不装载违法和不健康的信息,不擅自拆卸电子书阅读器。

三、电子书阅读器逾期、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1. 读者若遗失电子书阅读器,需及时向图书馆报告,并联系北京畅想之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010-51438155-587)购买相同品牌型号的新机器赔偿(参考价格:电子书阅读器1199元,保护套60元)。免收加工费。

2. 若在办理遗失赔偿手续后找回所遗失的阅读器/保护套,读者可持相关证件将原阅读器/保护套退回给图书馆并领走读者自己购买的新阅读器/保护套。

3. 若逾期两个月以上仍未归还,视为电子书阅读器遗失,借用读者需按“遗失”条款处理。

4. 读者若在使用过程中对电子书阅读器造成损坏,如显示屏破裂、明显划痕、按键损坏等,应向图书馆报告并赔偿;损坏严重导致不能正常使用或影响使用效果的,按“遗失”条款处理。

配件名称 赔偿价格(元)
显示屏破裂 600
显示屏明显划痕 50-600
保护套 60
按键损坏 20/个

5. 如遇其他特殊情况,由还书处根据具体情况会同图书馆相关部门予以处理,或报相关主管领导处理。

四、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燕山大学图书馆所有。

附:使用方法

    读者可用图书馆借还书的一卡通和密码登录后阅读、下载、借阅和采购电子图书。

    “本馆资源”可直接下载、借阅;“书城资源”下载、试读超过12页,系统会提示是否需要PDA购买,点击确定,电子书会触发按需采购(PDA)模式,自动购买。

    对于按需采购(PDA)模式,每位读者1年之内最多可采购20种或1000元,以先到者为准;采购图书单册售价不超过200元。

    电子书需先下载到阅读器上才可以阅读,每个读者的借阅权限为10册,如再借,需要先归还已借图书。每种图书同一时间可供5名读者借阅。电子书的借期为30天,超过30天,系统会自动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