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阅览室使用须知
1. 使用流程
(1) 现场预约选座:通过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的座位预约台进行座位预约使用:“现场选计算机”——在座位分布平面图上选择座位号——左上角选择结束时间——刷卡确认。
(2) 上机:在预约座位的计算机上输入用户名(学号/工号)和统一身份认证密码。
(3) 离开:在计算机桌面左上角点击“下机注销”图标——座位预约台点击“刷卡离开”——刷卡确认。如果没有刷卡离开,在预约时间结束后,自动释放座位。
2. 注意事项
(1) 每人每次上机时间限2小时。如需继续使用,请重新预约。
(2) 计算机终端重启后,还原到原始状态。读者使用计算机终端过程中,及时将查阅资料保存到自己所带存储介质。
(3) 电子阅览室座位仅供读者使用计算机使用,如不使用计算机,不得占用座位。
(4) 计算机仅限于读者网上查阅电子资源、检索图书馆书目和学习各种专业软件与教育培训教材等。严禁在计算机上赌博、打游戏和观看娱乐性视频节目。未经许可,读者不得改动计算机各项设置参数,严禁挪移、拆卸桌椅或计算机。
(5) 读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不得在电子阅览室计算机上操作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的相关规定,禁止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和危害互联网安全的活动。
3. 违约及处罚
(1) 座位选取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视为违约1次。
(2) 系统显示在座,实际使用过程座位空余时间超半小时,管理员将记录座位使用读者违约一次。
(3) 每违约一次扣掉100积分,当积分为0时,读者进入黑名单。进入黑名单后,将被停止共享空间系统(座位、研讨间、电子阅览室)预约权限4天(含计入黑名单当天)。结束后“违约计次”清零,积分恢复至300分。
(4) 屡次违规违约或不服从管理员管理的读者,将通报读者所在学院或报送学校有关部门处理。